加利福尼亞州薩克拉門托(美聯社)——該州總檢察長周一表示,亞馬遜已同意支付500,000 美元,並接受加利福尼亞官員的監控,以確保其將新的冠狀病毒病例正確通知其員工。
亞馬遜在加利福尼亞擁有約15 萬名員工,其中大部分在100 個“履行中心”——龐大的倉庫,在那裡包裝和運送訂單。該協議必須得到法官的批准,要求這家總部位於西雅圖的零售商在工作場所出現新的冠狀病毒病例的一天內通知其工人。
亞馬遜還同意在48 小時內將新的病毒病例通知當地衛生機構,並將停止發布總檢察長羅伯邦塔所說的未充分告知員工亞馬遜安全和消毒計劃以及與大流行相關的工人權利的通知。
邦塔對記者說:“由於該公司的股價翻了一番,實現了蓬勃發展的歷史性銷售,亞馬遜未能將COVID-19 病例數充分通知倉庫工人和當地衛生機構,這往往使他們無法有效追踪病毒的傳播情況。”在舊金山亞馬遜倉庫對面舉行的活動中。
邦塔補充說:“可以理解,這讓許多工人感到害怕和無力做出明智的決定來保護自己和親人,”例如接受病毒檢測、呆在家里或在接到潛在工作場所暴露通知後進行隔離。
亞馬遜發言人芭芭拉·阿格瑞特(Barbara Agrait) 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該公司“很高興解決了這個問題,並且看到AG 發現我們建築物的安全措施沒有實質性問題。”
現任美國衛生與公共服務部負責人的前加州總檢察長Xavier Becerra 去年12 月要求法官命令亞馬遜遵守其辦公室在近四個月前發出的傳票,作為調查該公司如何保護工人免受侵害的一部分。其設施中的冠狀病毒。
州檢察長辦公室在2020 年7 月提交的一份舊金山高等法院案件中首次披露了這項調查,其中一名員工指責該公司在保護員工方面做得不夠。
目前尚不清楚在大流行期間有多少亞馬遜員工在工作中接觸過該病毒。 2020 年10 月,該公司披露其近20,000 名美國一線員工的檢測結果呈陽性或被推定為感染。
該判決僅適用於加利福尼亞州,要求該公司允許總檢察長辦公室對其病毒通知進行一年的監控,並支付50 萬美元的和解金,以執行該州的消費者保護法。
邦塔表示,該判決在美國尚屬首次,符合去年生效的州“知情權”法。該規定於週五簽署,投訴和規定均於週一提交給薩克拉門託縣高級法院。
由議會多數黨領袖埃洛伊斯·戈麥斯·雷耶斯(Eloise Gómez Reyes) 發起的加州法律要求雇主將其工作場所的冠狀病毒病例通知給員工,告訴工人與流行病相關的保護、福利、消毒和安全計劃,並向當地衛生機構報告病例。
戈麥斯·雷耶斯(Gómez Reyes) 說,她的法案是在立法者聽到工人沒有被告知他們可能已經暴露的故事後頒布的。她說,此後許多加州公司都遵守了法律,但有些公司“發現了漏洞,他們要么不遵守法律,要么選擇不遵守法律。”
該協議達成之際,亞馬遜正準備迎接假日包裹遞送的熱潮。邦塔說,隨著人們聚集在室內過節,該州正在為可能再次出現的冬季病例激增做準備,因此合規性尤為重要。
加州今年也成為第一個禁止大型零售商解僱倉庫工人的州,因為他們違反了影響洗手間和休息時間的配額。
該法律禁止亞馬遜和類似公司對遵守健康和安全法的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並允許員工提起訴訟以暫停不安全的配額或反向報復。